阜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阜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29/2023-00002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阜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 ||
文 号 | 阜财库字【2022】103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16:49:31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政务中心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预算单位):
2022年度阜康市本级部门决算已经阜康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你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如下:
一、上年结转和结余 0 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 0 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元。
3.经营结余 0 元。
二、本年收入 1,973,871.74 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1,973,871.74 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下同)
2.事业收入 0 元。
3.经营收入 0 元。
4.其他收入 0 元。
三、本年支出 1,973,871.74 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973,871.74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871.74 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元。
2.项目支出 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元。
3.经营支出 0 元。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元。
五、结余分配 0 元。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 0 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元。
3.经营结余 0 元。
七、请按照财政部门决算批复通知文件,并根据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对年度账务进行调整,做到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八、请按照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九、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报财政局审核备案。
附:阜康市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电子数据)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