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阜康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 FK008/2022-00004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21年度阜康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10:26:1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font>
(八)完成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司法局2021年度,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司法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依法治市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64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3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2.开展司法活动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增加;3.基层司法办案、2021年访惠聚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因此本年收入增加。本年支出64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3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开展司法活动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基层司法办案、2021年访惠聚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因此本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64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2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64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5万元,占81.71%;项目支出118.55万元,占18.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3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2.开展司法活动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增加;3.基层司法办案、2021年访惠聚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64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63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开展司法活动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基层司法办案、2021年访惠聚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06.21万元,决算数648.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9.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追加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年中追加基层司法办案经费、访惠聚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收入,使收入预决算数相比产生差异。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6.21万元,决算数648.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9.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调增,追加人员经费支出;年中追加基层司法办案经费、访惠聚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使支出预决算数相比产生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2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14万元;
2040601行政运行399.54万元;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42.50万元;
2040650事业运行29.55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57.3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3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24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34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3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98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64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0.6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9.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82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0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安排。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9.50万元,决算数5.0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外出,减少车辆燃油费支出;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50万元,决算数5.0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2.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外出,减少车辆燃油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司法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万元,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司法活动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等支出nt>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080.27(平方米),价值410.50万元。车辆9辆,价值102.4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活动公务用车3辆、待报废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9.8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nt>,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二是主动作为,助力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农村基层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奖惩考核还不够完善,不够到位;二是法律顾问补贴资金不分距离远近,标准一样,有失公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二是明确责任,形成机制保障。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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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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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基层司法工作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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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阜康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阜康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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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7.31 |
57.31 |
57.31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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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7.31 |
57.31 |
57.3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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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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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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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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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一是高标准、高起点谋划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完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四是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五调联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得到有效化解,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完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用日益凸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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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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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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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全市各单位全年开展法治讲座 |
65次 |
80次 |
5 |
5 |
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各政法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 |
|||||
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率 |
100.00% |
100.00% |
5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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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置帮教基地 |
2个 |
2个 |
5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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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
2次 |
2次 |
5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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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完成质量 |
100.00% |
100.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化解债务时效 |
2021.1-2021.12 |
2021.1-2021.12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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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基层司法工作开支 |
≦57.31万元 |
57.31万元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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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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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长期 |
100.00% |
20 |
2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
长期 |
100.00%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普法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00% |
≧95.00%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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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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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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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阜康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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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阜康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阜康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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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50 |
42.50 |
42.5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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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2.50 |
42.50 |
42.5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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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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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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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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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一是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乡村管理规定,为乡村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乡村依法管理乡村事务;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三是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四是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法治讲座、“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五是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或为调解组织调处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资、环境保护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乡村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和调解水平。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84个村(社区)、1个开发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2000余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0余件,开展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调解各类纠纷涉及金额7480余万元,实现了老百姓不出村就能就近就地享受专业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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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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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法治讲座全年 |
4次 |
340次 |
12.5 |
12.5 |
每个村(社区)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我市共85个村社,共开展法治讲座3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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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
100.00% |
100.00% |
12.5 |
1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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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法律顾问服务时间 |
2021.1-2021.12 |
2021.1-2021.12 |
12.5 |
1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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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发放法律顾问费 |
42.50万元 |
42.50万元 |
12.5 |
1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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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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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年内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
100%覆盖率 |
100.00% |
20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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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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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长期 |
100.00%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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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95% |
95.0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