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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民政局2019年预算说明

索  引  号 FK005/2019-00002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民政局2019年预算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12 18:58:19
发文单位 阜康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民政局2019年预算说明

    一、民政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救灾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时进行核灾报灾和组织救灾,接收、管理、发放救灾捐赠的款物。二是负责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的救助。三是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福利设施、福利生产企业。四是负责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优抚活动。五是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市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六是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七是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二、人员编制情况

民政局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全额补助事业12人;在职领导干部人数5人,其中:副县1人、正科2人、副科2人;县处级离休人数1人(代管离休干部),行政退休人数17人(其中:本局退休人数11人,代管退休人数6人),长期聘用人员107人(福利机构定编定岗不定人10人,双集中定编定岗不定人97人、附有文件)。

 

     三、预算经费

(一)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76.398万元(2080201)   

 1、人员经费1541032元:基本工资1262303元(其中:行政541392元,事业720911元);生育保险6597元(其中:行政2831元,事业3766元);养老保险263868元(其中:行政113237元,事业150631元);失业保险3766元(其中:事业3766元);工伤保险2638元(其中:行政1132元,事业1506元);大病保险1860元(其中:行政1140元,事业72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4564元:冬季取暖费27900元(其中:行政7200元,事业10800元,退休9900元);考核优秀奖金2400元(其中:行政800元,事业16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56962元(其中:行政24771元,事业32191);值班费252000元(其中:行政100800元,事业151200元);差旅费60000元(其中:行政24000元,事业36000元);公积金188556元(其中:行政80038元,事业 108518元);工会经费25246元(其中:行政工资额的2%为10828元,事业职工应发工资额的2%为14418元);独生子女720元(其中:行政240元,事业480元);退休活动经费5500元,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60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84元:办公费30000元(其中:行政12000元,事业18000元),水费8000元(其中:行政3200元,事业:4800元),电费10000元(其中:行政4000元,事业:6000元),邮电费12000(其中:行政4800元,事业:7200元),,办公取暖费23184元(其中:行政1008平方米×23元/平方米=23184元);机动车辆(按1辆预算)燃油费、保险费总计贰万伍仟贰佰元。

4、行政运行业务费49万元,其中:

    (1)春节慰问部队12.5万元,八一建军节慰问部队12.5万元,合计25万元;

    (2)民政局农村低保工作经费5万元,6个乡镇农村低保

工作经费6万元,合计11万元(根据昌州政发【2007] 166

号文件精神和阜党办[2008]8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低保

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

乡级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

    (3)双拥工作经费5万元(根据市常委会议纪要)

    (4)救灾工作经费6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自然

灾害生活补助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昌州财社【2012】18号文件和自治州综合目标考核的要求,为提升救灾综合能力,确保救灾工作扎实开展,按照2015年救灾补助金支出235万元的2.5%标准核拨工作经费,需市财政下拨救灾工作经费6万元)

    (5)城乡解困工作经费1万元(根据昌吉州党发【2007】13号文件和阜党办【2010】 56号文件)

(6)医疗救助工作经费1万元(根据阜政办【2010】113号文件)

    (二)代发代管离退休人员工资41万元(2080501)

    行政离休人员工资320000元,离休人员津贴补贴72600元,冬季取暖费5400元,离休护理费12000元,合计410000元。

(三)行政单位医疗17.8554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78554元,其中:在职基本医疗保险178554元(其中:行政50957元,事业67784元),退休基本医疗保险59813元(其中:行政59813)。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7.9356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79356元,其中:在职公务员医疗保险52773元(其中:行政22647元,事业30126元),退休公务员医疗保险26583元(其中:行政26583元)。

    

(五)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3.76万元(2081399)

    发放精简退职40%救济费7人,金额35280元;22号生活费25人,金额57500元;遗属生活费15人,金额44753元,合计137533元。

    

(六)义务兵优待预算150万元(2080805)

其中:城乡现役军人优待金150人×10000元/人/年= 150万元,按照阜财经办字【2016】199号文执行;

    

(七)退伍军人安置叁佰柒拾万元(2080901)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108人*34000元/年=叁佰柒拾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19号)文件执行;

 

    (八)城乡低保生活补助 423.36万元(2081901)

     城市低保360人*420元/月*12=1881440元,农村低保482人*420元/月*12=2419200元。

 

(九)城乡医疗大病救助300万元(2082101)

     2019年预计有城市大病救助200人*5000元=1000000元,农村医疗大病救助400人*5000元=2000000元,

 

    (十)五保供养金376.8万元 (2082102)

    1、经调查统计,2019年我市预计有农村五保户420人,其中分散供养120人,需供养金72万元(120人×500元/人/月×12个月=72万元);集中供养300人,需供养金244.8万元300人×680元/人/月×12个月=244.8万元);以上人数按2018年第四季度人数预算。

2、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设施维修、购置费:集中供养300人,每人每年2000元,合计6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98.682万元(2080201)

集中供养300人,需供养护理经费149.688万元(其中:175人按1:10需17人、精神残疾85人按1:3需28人,精神病40人按1:2需要20人,保安6人,保洁员5人,2名维修工,管理人员10人,医药师2人,食堂大师傅7人).

护理人员77人*3205元/月*12=2961420元;保安6人*3500元/月*12=252000元;工勤20人*1620元/月*12=388800元;长期聘用人员38.46万元(10人*3205元/月*12=384600元)。

(十二)城镇“三无人员”全年生活供养金13.056万元

     经调查统计,2019年我市预计有城镇“三无人员”16人,需供养金120000元(16人×680元/人/月×12个月=130560元)。阜财经办字【2016】201号文提标文件执行。

    

(十三)2019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375.156万元(2081002)

经调查统计,2019年我市预计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2680人,其中:80-89岁2520人,90-99岁155人,100岁以上5人,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31号)的要求: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及免费体检制度所需补助金由自治区财政补助50%,当地财政负担50%。我市2019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为3751560万元,

    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自治区标准为:80-89岁50元/人/月;90-99岁120元/人/月;100岁以上200元/人/月。

阜康市标准为:80-89岁100元/人/月(2520人*100元/每月*12=3024000元);90-99岁200元/人/月(155人*200元/每月*12=372000元);100岁以上300元/人/月(5人*300元/每月*12=1800元)。

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预算:132元/人*2680=353760元。

(十四)2019年孤儿基本生活津贴21.6万元(2081001)

经调查统计,2019年我市预计有20个孤儿(20人*900元/月*12=216000万元)

 

(十五)2019年临时救助费75万元(2082001)

75人*10000元/年=75万元)

 

(十六)2019年流浪救助费107.75万元(2082002)

流浪救助金20万元(用于救助人员送饭、医疗费用),流浪业务经费19.57万元(办公费用、车辆燃油费、人员培训、暖气费、水电费、差旅费、宣传费、伙食补助、设施维修),人员工资38.8万元(管理人员6人*5400元/月*12),无名尸处理21.88万元,现有设施改造费用7.5万元(隔离墙加固、增加床、柜、桌椅、购买电脑、贮备物资)

 

(十七)2019年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津贴168.96万元(2081107)

经调差统计:2019年我市预计有困难残疾人1760人,需补助金1689600万元(困难残疾人240人*960元/每年=23.0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1520人需补助金145.92万元(1520人*960元/每年每人=145.92万元)

 

(十八)2019年美丽社区建设业务费3万元 (2080201)

根据昌州社区办(2017)6号文:关于做好美丽社区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力推广深改工作,做好昌吉市、阜康市今年各有两个社区被确定自治州“四位一体”、“三社联动”试点单位。每年费用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

 

(十九)2019年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考取专业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经费10万元(2080201)

根据党办发(2015)42号文:中共昌吉州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州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考取专业社会工作师,凡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人员每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的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市财政予以保障、所需经费100000元。(11人*500元*12月=66000元、10人*300元*12月=36000元)

 

 

 

 

阜康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