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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和“约法三章”三公经费统计表

索  引  号 FK008/2017-000003 主题分类
名        称 2017年部门预算和“约法三章”三公经费统计表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7-18 11:04:16
发文单位 阜康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新预算法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新财预【2016】129号)文件规定,现将阜康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区、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规划,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承办阜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4、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监管,并做好特殊刑释解教人员的接送工作。5、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7、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及队伍建设,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对本系统干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惩戒工作。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阜康市司法局设4个科室。1、办公室 2、法制宣传科  3、基层工作管理科  4、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我局共有编制22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9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2个。目前在职人数1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阜康市财政局下达的《阜康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本单位预算总收入302.91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 302.91 万元。批复预算总支出 302.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9.91万元,项目支出 23万元。

(二)批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302.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10.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6.64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9万元。即社区矫正平台使用费4万元,普法宣传经费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8 万元(其中:包括项目支出14万。即社区矫正补贴9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阜康市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额度 10.4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10.49 万元。(目前,我局有在编车辆9辆。执法执勤车辆5辆,公务用车4辆)。公务接待费用 0 万元。

阜康市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额度 1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11.56万元,2016年有在编车辆16辆。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07万元。因为在2017年初,我局乡镇司法所划归各乡镇管理。有7辆车被划归乡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附: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阜康市司法局

2017年1月23日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