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和“约法三章”三公经费统计表
索 引 号 | FK008/2016-00000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16年部门预算和“约法三章”三公经费统计表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11:01:04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办预【2016】2号)文件规定,现将阜康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区、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规划,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承办阜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4、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监管,并做好特殊刑释解教人员的接送工作。5、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7、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8、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及队伍建设,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对本系统干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惩戒工作。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阜康市司法局设4个科室。1、办公室 2、法制宣传科 3、基层工作管理科 4、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我局共有编制36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2个,目前在职人数3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9人,工勤编制1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阜康市财政局下达的《阜康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本单位预算总收入373.4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373.43万元(非税安排70万元),批复预算总支出373.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3万元。
(二)批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373.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41万。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阜康市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额度 1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11.56万元,目前我单位共有在编车辆16辆。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