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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说明

索  引  号 FK005/2017-000013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说明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3-01 12:37:41
发文单位 阜康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根据新预算法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新财预【2016129号)文件规定,现将阜康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救灾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时进行核灾报灾和组织救灾,接收、管理、发放救灾捐赠的款物。

二是负责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孤儿、弃婴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三是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福利设施、福利生产企业。

四是负责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优抚活动。

五是负责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儿童收养登记。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市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六是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

七是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殡葬管理所、社会福利中心、区划地名科、优抚安置科、福利生产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室。

(三)人员编制:民政局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全额补助事业17人;在职领导干部人数4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1人;县处级离休人数1人(代管离休干部),行政退休人数17人(其中:本局退休人数12人,代管退休人数5人),长期聘用人员13人(福利机构定编定岗不定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阜康市财政局下达的《阜康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本单位预算总收入1449.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449.29万元(非税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批复预算总支出144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批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449.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7.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阜康市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额度 4.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5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5万元。

2017年度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持衡,拨款无增减变化。

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必填)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阜康市民政局

        2017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