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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0/2025-000306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拟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2-08 18:27:34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昌吉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421号文件要求和用人单位需求,经本人申请、社区审核、乡镇研究,现拟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予以公示。

阿米娜·库尔班,女,维吾尔族,身份证号码:6523261972****1060,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拟聘任甘河子镇天龙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地点为甘河子镇天龙社区,岗位补贴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189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公示时间为7天即:2025128日至1214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室

受理电话:(09943233379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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