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社局关于拨付2025年第21批就业补助资金的函
| 索 引 号 | FK010/2025-00030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人社局关于拨付2025年第21批就业补助资金的函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1 18:17:47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昌州财社〔2025〕39号)相关要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拨我市318万元,已申请拨付250.658215万元,目前结余资金为673417.85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社〔2024〕80号),目前结余资金为9023.27元。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的原则,截止到2025年12月1日前,审核通过的各类补贴465152.75元,(其中:昌州财社〔2024〕80号拨付9023.27元后结余资金0元),昌州财社〔2025〕39号拨付456129.48元后结余资金为217288.37元。
请予审核。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