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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吸纳人员个人社保25%补贴 (第二批)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0/2025-000290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企业吸纳人员个人社保25%补贴 (第二批)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1-21 16:35:09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稳就业政策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5〕35号)和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185号)文件“制造业、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与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的规定,经数据筛查、宣传发动、线上指导、审核比对等步骤,第二批审核通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个人社保25%补贴5家9人7307.54元,详见附件。

附件: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个人社保25%补贴明细

监督举报电话:0994-3233379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