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阜康市水利局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FK015/2025-00007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执法】阜康市水利局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16:13:0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水利局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一、概述
2024年,阜康市水利局以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等涉水违法案件为重点,全面加强依法管水护水,有力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9起,结案59起。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基础保障
1.执法队伍情况:一是阜康市水利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0名,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二是制定《阜康市水利局2024年行政执法业务学习计划》,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依托“智慧普法依法平台”,积极参与“逢九必讲”线上学习、“法制庭州”“法治新疆”等线上答题活动。水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执法人员轮训不少于60学时,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编印《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规范案件立案、调查、告知、审批、决定、送达、公示到归档一系列办案流程,为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和执法实践提供“行动指南”和便捷指引,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2.执法装备配备与保障情况:执法办案和办公设施较为齐备,有执法记录仪4台,复印机2台,工作所需经费及办案经费全部由财政保障。
3.“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化“公开公示”,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等行政执法信息。优化“留痕回溯”,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强化“审核监督”,设置法制审核人员、成立集体讨论领导小组、梳理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清单,确保法制审核进案卷。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
1.行政许可:优化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审批。2024年,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58份,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3份,水土保持方案承诺书35份。
2.行政处罚:制定《关于印发〈阜康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基准(修订部分)〉的通知》,明确“多次实施违法”的违法情节适用处罚幅度,调整“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处罚事项的裁量基准。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进决定、进案卷。杜绝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随意裁量、违规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2024年,阜康市水利局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9起,结案59起,收缴罚款99万元。
3.行政检查:制定《阜康市水利局2024年水事巡查工作计划》等,明确巡查内容,全面加强常态化执法巡查,对重点乡村、机井加密执法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2024年,开展各类水事巡查活动52次。
(四)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落实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力量,设置包括法律顾问在内的法制审核人员3名,对全部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一案一审,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避免违法和不当行为发生;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成立阜康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负责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性质、程序、处罚依据、适用法律等内容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处罚决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地实施行政处罚。
三、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是建立案例发布机制,从执法程序规范、案卷说理明晰等方面发掘典型案例,发布、宣传典型案例3批,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警示作用,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升典型案例成效和影响力。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利用水资源智能管控平台开展机电井远程监控,实现相关数据在信息化平台筛查比对,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远程监管与预警防控为一体的非现场监管,消除巡查死角盲区,实现机井全方位巡查,扭转水事巡查模式单一的被动局面。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面对新时代治水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当前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现有的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涉水违法行为,坚持违法“零容忍”,提升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水事秩序。
二是规范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执法信息事前公开、执法过程事中公示、执法决定事后公开;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字、音像的记录和归档,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落实法制审核责任。
三是加强水事执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做好水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树立执法权威和提升影响力;聚焦“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系列宣传,着力营造爱水、管水、护水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新增加人员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构建“大水政”格局,对外形成执法合力。
阜康市水利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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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汇总表.pdf
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