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5年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公示
索 引 号 | FK010/2025-00004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2025年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18:18:3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了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决整治利用公益性岗位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以及岗位聘用不公平、优亲厚友等问题,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度化、长效化,持续深化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要求,按照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189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即1299.75元/月。今年第一季度以来,阜康市共计补贴公益性岗位163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6人,脱贫劳动力107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4-3233379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