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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FK016/2025-000003 主题分类
名        称 2024年8月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12:49:48
发文单位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及结案时间 被处罚单位或被处罚人员名称 被处罚单位性质或被罚人员身份 被处罚人员政治面貌 是否行政复议 案由 适用法则或处理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结果审批人 办案人员 备注 联系方式
1 阜农(农机)简罚【2024】5号 王龙未取得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而驾驶联合收割机 2024.8.22 王* 农民 群众 王龙未取得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而驾驶联合收割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处罚金 200 马*勇 田*珍、赛*红 简易程序 0994-3220978
2 阜农(检疫)罚【2024】1号 冀正贵运输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案 立案时间2024年8月15日,结案时间2024年8月23日 冀*贵 个体 群众 运输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1000元 马*勇 张*明、冯*虎 普通程序 0994-3220978
3 阜农(检疫)罚〔2024〕2号 白金军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案 立案时间2024年8月23日,结案时间2024年8月29日 白*军 农民 群众 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案 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1000元 马*勇 张*明、冯*虎 普通程序 0994-322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