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阜康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索 引 号 | FK015/2024-00011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行政检查】阜康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11:08:52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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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 类别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 频次 |
抽查方式 |
备注 |
1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 |
生产建设单位 |
一般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
阜康市 水利局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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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
防汛抗旱情况 |
防汛抗旱成员单位 |
一般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三条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业应当根据所在流域或者地区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由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监督实施。第十四条第一款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第十五条 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当在汛前对各类防洪设施组织检查,...必须将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该防汛指挥部的要求予以处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在汛期,河道、水库、闸坝、水运设施等...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 |
阜康市 水利局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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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库大坝安全监督 |
水库大坝安全情况 |
水库大坝 |
一般事项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国务院令第78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
阜康市 水利局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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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取水许可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
许可单位 |
一般事项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执行本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
阜康市 水利局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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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违反水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 |
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事项检查 |
取用水户 |
一般事项 |
《水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第六十一条:“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阜康市 水利局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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