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K010/2022-000090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11:37:50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及昌州财社【2019】103号、昌州财社【2019】87号文件,审核受理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75000元。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单位(人)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附件1: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xls
阜康市人社局就业科公示举报电话:0994-3233379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