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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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0/2022-000090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1-10 11:37:50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及昌州财社【2019】103号、昌州财社【2019】87号文件,审核受理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75000元。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单位(人)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附件1:转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xls

阜康市人社局就业科公示举报电话:0994-3233379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