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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公示】阜康市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FK016/2025-000086 主题分类
名        称 【资金使用公示】阜康市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2-25 19:55:56
发文单位 阜康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昌吉州《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24】50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我市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1万元,按照阜财农直【2025】4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88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各级衔接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配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昌州财农【2024】5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二是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是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资金(万元)

其中自治区资金(万元)

责任单位

1

阜康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九运街镇八运泉、城关镇良繁村

306

90

阜康市九运街镇人民政府、阜康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2

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工河乡大泉中心村

421

331

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人民政府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0994-322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