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03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202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18:34:1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202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营造诚信友善、公平交易的良好社会氛围,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现向社会各界公布2024年度查处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件。
一:何某某销售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2023年12月,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向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了何某某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销售的食品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2024年6月,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了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18万元,罚款3.89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赵某某冒用厂名、厂址生产涂料案
2024年4月17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农场厂房内存放已生产的涂料成品,当事人擅自使用新疆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生产工业防腐涂料279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赵某某作出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8万元、罚款1.9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新疆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8月26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销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装配完整后,质量均超过55kg,经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均判定为不合格,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阜康市某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2024年8月6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经营区的5个品种的药品均已过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卫生室作出没收过期的药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阜康市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11月,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阜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对该店进行检查,当事人经营的 “伊力”牌“小老窑”30箱,经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辨认为假冒“伊力”牌注册商标的白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违法所得4万元已退缴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6月,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店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新疆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包装相同标识案
2024年8月12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某品牌黑色遮阳网,当事人未经授权使用与某品牌防尘网包装相同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18万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阜康市某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案
2024年6月5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与学员签订的《某驾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中,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新疆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2024年11月14日,阜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以0.6元/度的价格向车主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电价0.39元/度价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分公司依法退赔后,作出罚款0.67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阜康市某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
2024年9月11日,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收到公安局移交的线索,经查,该歌舞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阜康市文旅局依法对该歌舞娱乐场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阜康市某中西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2024年4月12日,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某中西医诊所检查时,发现该中西医诊所在《诊所备案凭证》诊疗科目未核准中医诊疗科目情况下,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该诊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