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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2020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索  引  号 FK025/2021-000024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2020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18 17:55:03
发文单位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2020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2020年,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程,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把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工作作为主攻方向,压实质量提升责任,破除质量发展瓶颈,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全面提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市未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全年未发生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及质量分析

阜康市现登记建立质量档案各类生产加工企业181家(不包括煤炭开采、发电、洗煤等行业),其中规模企业30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各类管理认证企业39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26家。

2020年,区州市三级质检机构共对我市抽检76家企业223批次产品,合格217批次,合格率97.31%。其中:自治区监督抽查48个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95.83%;自治州监督抽查72个批次,合格72个批次,合格率100%,阜康市监督抽查103个批次,合格99批次,合格率96.12%

具体分类分析如下:

(一)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危险化学品类:目前阜康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家,其中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417个证,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有溶解乙炔、硫酸、氯碱、粗苯、电石等。自治区对阜康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1216种产品27批次,主为粗苯、煤焦油等产品,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2.化肥类:自治区对阜康辖区内化肥产品质量共监督抽查45批次,主要为大量元素水溶肥、复合肥料等产品,其中11批次抽检不合格。今后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达到产品质量符合农作物生长环境等方面的需求。

3.建材类:通过近几年开展建筑材料的重点整治,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自治区对阜康辖区内建材类产品质量共监督抽查44批次,主要为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水泥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昌吉州对阜康辖区内建材类产品质量共监督抽查57批次,主要为钢筋环形混凝土电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等产品,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阜康市质量与计量检测所对阜康辖区内建材类产品质量共监督抽1333批次,主要为建设用卵石等,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4.定配眼镜类:眼镜行业产品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昌吉州对阜康辖区定配眼镜类产品质量共监督抽查22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今后将继续重点对辖区眼镜制作经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积极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密切联系进行监督抽查,确保质量稳步提高。

5.食品相关产品类:昌吉州对阜康辖区内食品用洗涤剂(餐具洗涤剂)类产品质量共监督抽查11批次食品用洗涤剂(餐具洗涤剂),检验结果为合格。

6.食品药品类:食品药品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完成农兽药残留抽检250批次,249批次合格,合格率99.6%药品零售抽检21批次,合格率100%医疗器械零售抽检2批次,合格率100 %

(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成品油:全市辖区内加油站经营的成品油共抽检2578批次(包括昌吉州监督抽检28批次),合格率94.87%

2.车用尿素加油站销售的车用尿素抽检44批次,合格率100%

3.商品煤:共抽样2123批次,其中煤炭经营单位33批次,使用环节1618批次,乡镇集中供热站22批次,合格率100%

4.农资类:昌吉州对阜康辖区内农资类产品质量共监督抽查26批次,主要为磷酸二铵、尿素,合格率100%

、主要做法

(一)充分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工作,从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升质量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二)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结合2019年自治州对我市质量工作考核中存在的短板,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质量强企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百千万质量强企工程先后组织12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和中层参加昌吉州中小企业质量明白人培训,参训20人次,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

(三)强化品牌培育和创建。发挥质量在企业层面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增强品牌意识。筛选、鼓励、培育企业参加区州政府质量奖评选,组织天池管委会参加自治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并荣获第届自治人民政府质量奖荣誉。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把维护质量安全作为最大的民生,开展危化品、农资专项整治召开15危化品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加强区域整治工作。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安全形势及地方实际,将重点监控设备、涉氨设备等作为重点设备,将公众聚集场所、加气站等重点区域作为重点监管场所,采取定时与不定时、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与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刚性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办一期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培训班,免费培训200多人,极大的为企业减轻负担。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2家次,下达指令书72份,发现隐患190处,隐患整改率100%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开展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非食用物质超限量添加的监督抽检,目前已完成农兽药残留抽检260批次。坚决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件,结案24件(含去年结转案件15件),罚没款20.34万,案值63.8万。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要求按月在阜康市政府网站公示。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及时发现和控制质量风险,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格市场准入,推行周抽查、月巡查、季普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截至目前已完成药品抽样任务20批次,药用辅料抽样任务2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2批次。立案查办医疗机构药品案件1起,涉案金额0.48万元,罚没款2.9万元。查办医疗器械、化妆品简易程序案件5起。

(七)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市场环境得到有效维。

先后组织开展农资及夏粮收购、危化品、电线电缆、副油销售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20余家(次)。在12315投诉举报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将受理申诉案件限时办理、限时反馈。2020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12,办理涉及计量、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各类案件和投诉举报中心转办案件共21起,办结率、信息反馈率100%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高质量工作发展意识不足。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不深入,对今后如何推进高质量发展研究不足,缺乏顶层设计,保障机制不健全、工作举措不得力;部分中小微企业质量基础薄弱、责任意识不强,质量保障能力较差,市场竞争力不强。

     2.品牌意识不强,质量安全监管压力仍然较大。知名品牌产品少,名牌聚集效应差,品牌的附加值不高。一些企业品牌观念淡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待于提升,质量诚信缺失,不履行服务承诺,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等现象依然存在。中小企业建立和实施风险防控的能力不足。

3. 部分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小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低、质量管理不到位、设备设施落后、产品出厂检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短时间还难以彻底解决。

今后工作措施及建议

1.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有效发挥名牌引领作用,品牌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

2.坚守安全底线,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信息畅通机制,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监管模式。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无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发生。

3.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强力推动农资、建材、计量器具、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进一步拓宽接受举报投诉、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

4.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推行延伸至具体岗位的绩效考核机制。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拓展技术机构服务领域,加大技术机构建设力度,为阜康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服务举措,树立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增强保障发展的能力。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