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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拟选配名单公示

索  引  号 FK008/2026-00000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拟选配名单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1-27 10:43:03
发文单位 阜康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实施方案》(阜政办202546号)《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阜政办2025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配备张筱梅14名同志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一、配备人员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察结果

体检结果

拟配备岗位

备注

1

张筱梅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

高玉红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

马小玲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

李晓琴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5

惠润英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城关镇

 

6

彭生霞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博峰街道

 

7

赵江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博峰街道

 

8

艾尼·吐尔逊

合格

合格

阜康市九运街镇

 

9

夏米西努尔·阿布都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甘河子镇

 

10

陈艳华

合格

合格

阜康市阜新街道

 

11

曾广新

合格

合格

阜康市阜新街道

 

12

董一霏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准东街道

 

13

王松梅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准东街道

 

14

李春梅

合格

合格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128日起至202623日止。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配备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3224112

来信地址:阜康市司法局(阜康市新运路1000号)

邮政编码:8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