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万代富)
| 索 引 号 | FK011/2025-00031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遗失声明(万代富)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13:20:09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遗 失 声 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权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拟同意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现将下列申请人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权利人:万代富
坐落:阜康市瑶池明小区23幢2单元1402号
原不动产权证号:新(2020)阜康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003897号
阜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