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 索 引 号 | FK023/2025-00007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听证会公告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0 11:10:06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新疆天仝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案和新疆天仝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1时
二、听证会地点
阜康市博峰街74号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宁宁
联系电话:13999561140
联系地址:阜康市博峰街74号应急管理局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11月19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5年11月19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阜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