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阜康市2025年11月份AB类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通告
| 索 引 号 | FK004/2025-00014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通告】阜康市2025年11月份AB类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10:53:17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2025年11月份AB类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通告
为加强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现对阜康市辖区2025年11月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准驾车型为A、B类的重点驾驶人予以通告。请附件名单中所列的驾驶人务必尽快办理审验、换证、满分学习业务。逾期未办理审验、换证手续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满分未学习的,驾驶证将依法被公告停止使用。
相关业务说明如下:
一、驾驶证审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二、驾驶证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驾驶人体检证明。
三、满分学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如有疑问,请咨询:0994-3526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