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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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1/2025-000198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主  题  词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 2025 行政决策 事项 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1-05 16:07:13
发文单位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5429日,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本级规需基于上级规划编制、个别规逐级审批周期长等原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经承办单位申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天池管委会承办的《新疆天池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4-2033)》《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25)》市发改委承办的《阜康市矿区总体规划》《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分局承办的《阜康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水利局承办的《阜康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市住建局承办的《阜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5年)》《阜康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5年)》决策事项调出目录,其他事项不变(调整结果见附件)。

 

附件: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5


阜康市人民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阜康市水网建设

规划

市水利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202512月底

2

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

市水利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202512月底

3

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市水利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202512月底

4

阜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市城市管理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2025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