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K001/2025-000198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 2025 行政决策 事项 的通知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16:07:13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
天池管委会、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5年4月29日,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本级规划需基于上级规划编制、个别规划逐级审批周期长等原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经承办单位申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确定将天池管委会承办的《新疆天池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4-2033)》《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25)》、市发改委承办的《阜康市矿区总体规划》《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分局承办的《阜康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水利局承办的《阜康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市住建局承办的《阜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5年)》《阜康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5年)》决策事项调出目录,其他事项不变(调整结果见附件)。
附件: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附件
阜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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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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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阜康市水网建设 规划 |
市水利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
2025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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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 |
市水利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
2025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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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
市水利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
2025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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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阜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
市城市管理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 |
2025年12月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