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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的函

索  引  号 FK015/2025-000089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的函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9-18 19:49:54
发文单位 阜康市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规定。阜康市水利局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昌吉州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昌州水字〔2025304号)》相关工作要求,已编制完成《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工作2025918日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2025918日至10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阜康市准格尔路265号阜康市水利局邮编831500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736642281@qq.com

附件:《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

 

 

阜康市水利局          

2025918日        


阜康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