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举报方式的公告
| 索 引 号 | FK023/2025-00006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举报方式的公告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17:26:29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着力整治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相关问题,现将阜康市应急管理局受理举报和反映问 题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举报受理范围
(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方面
1.利用行政审批权寻租牟利,违规入股企业或者庇护亲友违法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许可审批活动,违规指定服务机构、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问题。
3.行政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久拖不办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面
1.“选择性执法”变相纵容违规生产,收受好处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利用职权打招呼说情、谋取私利,协助企业规避监管执法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与监管执法对象有利益来往或可 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交往,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刁难企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3.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随意加重处罚档次、增加检查频次,随意变更处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相 互推诿扯皮不作为等问题。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方面
1.发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未按规定办理或一转了之,跟踪督促不力,甚至与事故企业恶意串通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插手干预事故认定、帮助逃避责任等问题。
3.事故调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94-3235169
电子邮箱:1281763539@qq.com
来信来访地址:阜康市博峰街77号
邮编:8315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助于核实情况、反馈结果,受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举报人意愿对其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举报人需对所反映线索的真 实性负责,如实提供具体事实、证据或线索,不得虚构、歪曲、 夸大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 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 范围。
阜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