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阜康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08/2025-00004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设立阜康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01:00:3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进一步加强阜康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昌吉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设立3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12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依程序反映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依法履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受理、认真研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附件:
阜康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