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索 引 号 | FK010/2025-00008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人社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19:00:4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7日至6月25日,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创业基金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已在阜康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38期政策解读,开展抖音直播宣传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高了政策知晓率;二是组织我市100多名基层干部培训相关政策,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已于2024年9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笔30万元。
2.专项资金社会效益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需求指导目录》,2024年12月13日已在电子政务网站进行公布,引导我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围绕重点产业需求开展职业培训。二是根据企业需求,调整培训课程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已开展的叉车司机、电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养老护理员等工种与西域旅游、新疆天山天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三是与阜康市就业服务中心合作,积极组织培训学员参加招聘活动,已在培训学员班级群转发各类招聘信息200余条,动员学员参加现场招聘会5场次。
3.行政诉讼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意见书,对重大行政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增强领导干部法制能力和对案件的了解把握水平,提升出庭应诉能力。二是坚决推行依法行政,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制度,充分尊重行政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2024年9月至今已累计出庭15次,坚决做到了行政领导100%出庭应诉。三是严格对照《昌吉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做好行政案卷规范、完整、准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4.2024年全市在建25个项目中24个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存在较大欠薪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7-10月期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领域内2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覆盖摸排;二是督促住建部门对在建项目进行核查,全市目前在建的22个项目均已落实工程支付担保;三是对“新疆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监控项目加强监管,目前纳入“新疆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的22个建设项目均已落实了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等7项制度。
5.违规支付保险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预算法》,明确了预算收入来源和预算支出的用途;二是建立了社保、住房公积金与工资表核对工作机制,每年年初由财务人员核对一致,避免了单位承担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扣除费用的现象;三是对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2022-2024年工资表内个人扣款与社保、住房公积金系统均保持一致,再未出现违规支付保险费用问题。
6.为民服务态度差。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三常态化开展业务大练兵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水平;二是在社保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平台、办事窗口、单位门前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悬挂意见箱,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7.学习党纪法规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一是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列入学习计划,明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要求;二是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等党支部严格履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事前请示、集体研究等程序处置干部,2024年9月至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7人次,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
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二是组织办公室、工资福利科专人逐一对单位各科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核查账实情况。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9.未落实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分管包联的单位指导工作;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二级单位巡察整改、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结合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制定了《人社局督促督办制度》,原《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督办制度制度》同步废止。
10.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支部班子成员及党建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技工学校4个党支部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了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党的建设工作。
11.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内容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人员和支部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如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党员和结对户到自治区博物馆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馆、结合七一建党日组织党员干部升国旗、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爱国电影;组织干部参与庆祝昌吉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联合阜康市融媒体中心·国网新源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开展“弘扬企业文化,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党日活动1场次,与包联村八运泉村党支部开展“党建联建联学”主题党日活动1场次,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12.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流于形式,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人员、支部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做好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会前,各党员结合实际工作,本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撰写了党员批评意见,并由分管领导、党支部审签,杜绝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简单摘抄、敷衍雷同问题。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应到16人,实到16人,所有党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并进行相互评议,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明确方向、促进整改的目的。
13.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敷衍了事,未达到“咬耳扯袖”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会前,按照高质量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在学习研讨、查找问题、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环节狠下功夫,各项工作流程由专干跟进、分管领导把关、党组书记审核,报会议指导组审签同意后召开,确保了会议材料质量。会议期间,班子成员会上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严肃坦诚的相互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做到红脸出汗、批评帮助的目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4-3222420;邮政信箱:新疆阜康市新运路10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ksrsjbgs@126.com。
中共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