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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阜康市2025年4月份AB类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通告

索  引  号 FK004/2025-000040 主题分类
名        称 【通告】阜康市2025年4月份AB类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通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4-04 12:02:33
发文单位 阜康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2025年4月份AB类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通告

为加强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强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现对阜康市辖区2025年4月份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AB类重点驾驶人进行通告!希望下列AB类驾驶人按时办理审验、换证、满分学习业务,未办理审验、换证的驾驶人请勿驾车上路行驶,满分未学习的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审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驾驶证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驾驶人体检证明。

满分学习: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咨询电话:0994-352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