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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董大妈调解工作室”等五个调解工作室的公告

索  引  号 FK008/2025-00002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撤销“董大妈调解工作室”等五个调解工作室的公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0 12:02:06
发文单位 阜康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8119号)建立退出机制中规定:“因身体、工作变动等个人原因申请不再担任人民调解员的,由命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其个人调解室命名。”经研究决定,将阜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董大妈调解工作室”、博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吴林调解工作室”“王书记调解工作室”、九运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侯国俊调解工作室”、三工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列克调解工作室”予以撤销摘牌。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上述调解室停止一切调解业务活动,并将相关档案、卷宗等移交至所属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

阜康市司法局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