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020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11:42:37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张桐毓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深学笃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今年已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党员学习10余次,干部理论学习37次,专题讨论2次,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考试5次,干部职工参学率达到100%。
(二)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清风行动2024”行动,我局联合公安执法人员开展清风行动出动5人12次对农贸市场、餐饮企业(个人)、寄递公司等相关场所进行宣传和排查工作,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收容救护野生动物32只、救护19次,其中成功救治并放归自然的1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林草行政执法。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迎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与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立法调研中的积极作用。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督查检查工作,并将督查问题反馈执法部门进行整改。今年规范审批饮水入园、四工河水库工程、光伏、煤田火区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核报批122宗,协助小宗项目等套核各类项目矢量、坐标350宗,办理采伐许可129件,采伐蓄积0.85万立方米,严控森林过量消耗。持续推进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及森林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核实国家林草局推送核查森林督查图斑107个、草原图斑131个,办理破坏林草资源类行政案件22起,移交公安机关立案3起,累计收缴罚金17.63万元,中央环保整改反馈问题28家违法侵占草原企业缴纳生态损害补偿301.35万元,督促恢复治理面积573.77亩,行政立案26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起,已完成行政处罚10起,其余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双公示平台、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等主动公开办理结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实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会审制度和审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项目会审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报告中进行述法。制定《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立法调研中的积极作用。印发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行政有关制度,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二、亮点工作
(一)打通堵点,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层层压实信访责任,市领导、局班子成员及信访专班人员现场办公、会商讨论开展化解工作30余次,现场解答化解群众来访问题18起。今年接待来访群众79批360余人共26件,已化解87件,暂未化解或未完全化解14件,主要涉及牧民草场被占用补偿纠纷历史遗留等问题,与2023年同期相比,信访案件明显大幅度降低,办结率有所提高。信访专班攻坚克难,通过核实牧民草场实际被占用的面积、四至界限以及补偿情况,协调处理企业、个人与牧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逐一研判分析,逐步化解。
(二)依法打击破坏林地、草地的行为,林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今年以来,共核实国家林草局推送核查森林督查图斑107个、草原图斑131个,办理破坏林草资源类行政案件22起,移交公安机关立案3起,累计收缴罚金17.63万元,中央环保整改反馈问题28家违法侵占草原企业缴纳生态损害补偿301.35万元,督促恢复治理面积573.77亩,行政立案26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起,已完成行政处罚10起,其余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市32个样地常态监测,对苹果枝枯病、白蜡窄吉丁等专项调查,累计形成应急周报28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月报7期,经济林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月报6期,第一时间发布虫情预警。实施飞机与地面防治林草有害生物面积2.62万亩、飞防蝗虫治理3万亩。
(三)锚定目标齐发力、真抓实干连续打赢两场民事诉讼硬仗。 广东文科案件在2023年阜康法院判决我局败诉,我局积极上诉中院,中院根据我局提供的资料发回阜康法院重审后我局胜诉。我局诉阜康双拥林管护人林木枯死案件,经过阜康市法院判决我局胜诉。我局自去年9月成立法治科,让专业的事有专人来管;针对当前林草信访案件错综复杂的特点我局选实战能力特别强的法律顾问为我局有针对性的开放法律服务并积极应诉;分工负责在诉前、诉中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积极有针对性的准备应诉资料。
二、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领导班子及干部法治知识掌握广度不够,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
工作人员对林草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执行政策过程中依然存在出现偏差的情况。对群众开展林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群众对法律法规知晓率不够,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二)行政执法队伍尚不健全。
行政执法队伍中除少量使用行政编制外,绝大多数为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在法律、规章运用上,理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灵活度不高,生搬硬套的多,透彻使用的少。
(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
对林草领域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乱象”的深入排查治理还不到位,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存在,检查频次低,形式单一,情况掌握不清晰、不全面。
(四)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建设领域学习。
我单位将持续推进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草原保护执法体系与林业保护执法体系融合,整合林草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构建全新的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大法律普及力度,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达到使法制宣传建设人人皆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将不断完善与森林公安、自然资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整治、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完善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继续协调推进市级、乡镇林业草原行政执法执法体系建设,有效保护林草资源。
(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每年初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视情组织执法人员向区、州等执法先进单位进行对标学习,邀请法律专家到单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