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FK044/2025-00001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11:36:2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2024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罗智洋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与群众互动,进一步加深群众的法治意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思路,以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2次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深入乡镇街道发放各类宣传画挂历2800余份、宣传品1200余份。
(二)加强责任落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结合相关文件及工作实际,继续完善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三张清单”和“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分解落实情况,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营造合力推进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为保障依法行政,合法决策,成立了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合规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2024年审核规范性文件23件、合同协议152件、案件审核33件,组织开展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6次。三是认真制定年初工作计划,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单位实际,明确我单位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和措施。四是加大法治学习宣传力度,制定了《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个性学法清单》、《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活动小礼品200余件,现场咨询100人次,开展一把手讲法4次,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五十七讲。
二、亮点工作
(一)聚焦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林草行政执法。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迎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昌吉州法治大培训活动,并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00%。与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立法调研中的积极作用。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督查检查工作,并将督查问题反馈执法部门进行整改。
(二)是坚守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地“红线”,全市林草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
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制,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制度,建立林草局征占审批会商研判机制,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阜康市林草征占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地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依法规范林草地征占和补偿程序,有效保护林地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林草纠纷源头治理。年初以来,规范审批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核报批122宗,协助小宗项目等套核各类项目矢量、坐标350宗,办理采伐许可129件,采伐蓄积0.85万立方米,严控森林过量消耗。已建成五个疙瘩中心管护站、梧桐沟中心管护站等5处高空云台前端智能监控智慧林业感知系统,辅助64名管护员网上网下巡护监测。持续推进阜康市彩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正在实施2023年-2024年二期草方格沙障、刺丝围栏、和智慧成效监测项目,重点风沙治理区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三、问题短板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林草资源保护合力不足,共管共治的保护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在林草资源管理工作中,虽然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但在林草资源保护、修复、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林草部门“单兵作战”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普法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全民参与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需再提高。
(二)林草资源保护力度不够,林草湿荒全域保护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林草保护设施长期监管举措不够有力,部分设施存在边建边坏、边修边损的现象。北部荒漠草原禁牧区存在部分围栏受损、毁坏情况,巡护存在薄弱区。项目施工监督机制不健全,因执法力量、专业化水平、宣传等,未发挥出打击震慑效果,依然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建西及滥伐林木、非法使用草原等破坏林草生态现象。
(三)对重点在办案件攻坚,形成有力震慑。
加快林草地案件办理进度,推进环保整改28家企业案件办理,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协助自然资源部门按照修编后的恢复方案制订恢复台账,督促完成2025年植被恢复任务。
(四)集中化解疑难信访案件,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发生。
集中攻坚推进治重化积、复盘溯源、“大起底、大化解”信访件办理和14件未办结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和解释沟通,压实责任予以化解。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已化解的信访案件做好回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林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发生。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