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兑付2015年-2018年新一轮 退耕还林2024年延长期秋季验收第二批 合格面积补助资金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40/2025-00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水磨沟乡 | 发文日期 | 2024-11-22 18:23:44 |
名 称 | 关于2024年兑付2015年-2018年新一轮 退耕还林2024年延长期秋季验收第二批 合格面积补助资金的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24 2015 2018 新一轮 退耕还林 延长 长期 秋季 验收 第二 二批 合格 资金 |
关于2024年兑付2015年-2018年新一轮
退耕还林2024年延长期秋季验收第二批
合格面积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要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2024年10月-11月,按照《202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市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各乡镇组成验收小组,对2015年-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024年延长期补助验收地块的小班面积及林木保存率进行100%的实地验收。对2015年-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合格的按照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的规定实行“一卡通”兑付。
现将水磨沟乡2024年兑付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合格面积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受理单位:阜康市水磨沟乡人民政府 水磨沟乡纪检办
联系电话:0994-3252333(阜康水磨沟乡人民政府)
0994-3252365(水磨沟乡纪检办)
附件:2024年兑付水磨沟乡2015年-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024年延长期补助资金公示表(第二批)
阜康市水磨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