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索 引 号 | FK043/2025-0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滋泥泉子镇 | 发文日期 | 2025-02-14 13:14:59 |
名 称 | 阜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阜康市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 扶助 制度 资金 情况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从2004年起,国家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这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从2012年起,奖扶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5年全镇享受补贴共计380人,发放补贴资金364800元。其中:
1、天山路社区16人15360元
2、二道河子中心村39人37440元
3、何家湾中心村27人25920元
4、树窝子中心村80人76800元
5、东泉中心村33人31680元
6、八户沟中心村20人19200元
7、中沟中心村64人61440元
8、街北中心村48人46080元
9、南泉中心村31人29760元
10、东湖中心村22人21120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由阜康市财政局通过农商银行,2025年2月10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阜康市卫健委
主要负责人: 周 涛 (0994)3220164
经 办 人: 张克霞 (0994)3522630
2.阜康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 刘 震 (0994)3222786
经 办 人: 马 岩 (0994)3227036
3.阜康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 张婷婷 (0994)3226933
经 办 人: 宗 娟 (0994)3220553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