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5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19/2024-00044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5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16:07:21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LB/T051-2016)《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省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要求,经相关地、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5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达到标准要求,拟确定为自治区级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鄯善县库木塔格沙疗中心
2.阜康市五江温泉
3.天山托木尔景区·塔村
4.泽普县金湖杨国家森林公园
5.尼勒克县孟克特温泉疗养中心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1-888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