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阜康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FK018/2024-00002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对阜康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12:25:22 | |
发文单位 |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朱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做好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做好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建议。(第10号建议)
办理目标:实现辖区人工林“有虫不成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友好状态。
具体措施:一是严防死守,全方位阻截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严控森林木材检疫入口关,在九个管护站入口、沟口处设立检疫检查站,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专项监测(调查)工作,与基层管护站完成阜康国有林区22.37万亩云杉天然林病虫害监测调查工作。根据人类活动频次将松科植物分布区划定为高、中、低风险区。强化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实行监测全覆盖,无死角;定期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消除疫情入侵隐患;持续开展检疫阻截,切断疫情传入途径;强化宣传引导,提升防范意识,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组建应急防控队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
是做好人工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春季暴食性食叶害虫监测、预报,生物防控药剂储备,打药机械保养维护,打药人员培训,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演练等工作。强化物理防控与生物药剂防控相结合,实现人工林“有虫不成灾”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友好状态。三是规范进入林区林产品检疫审批与监管工作。对涉及调入木材、苗木的项目工程设计严格把关,严禁设计中出现国家、自治区、昌吉州禁止调运和不予审批的树种及林产品;在调运林产品进入林区过程中非持全国统一审批发放的《植物检疫证书》和调运要求审批书的一律不得进入辖区;做好景区、林区施工单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工作。四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加强与院校合作、交流及培训指导,强化技术传承,实现生态建设与保护科研成果转化,保持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自然资源的永续性和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分管市领导审核签字: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马秀艳 电话:133698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