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昌吉州24项公共就业 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10/2024-00019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4年昌吉州24项公共就业 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16:20:03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2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4〕1号)要求,现就2024年昌吉州2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各项促就业稳就业工作,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结合昌吉州重点、优势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着力打造昌吉州2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活动安排
扎实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金秋招聘月等14项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围绕地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面向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从退役军人专场活动、妇女人才专场活动、重点项目用工专场活动、家庭服务业专场活动等10项特色活动中自选N项完成,确保今年全州完成现场招聘活动250场次(详见附表1、2)。
要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统筹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指导服务进企业、进基地、进校园、进社区,提升能力培训做好创业孵化基地运维指导和服务,加大创业典型、创业成功案例宣传力度,完成昌吉州创业服务活动42场次目标任务。(详见附表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其他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活动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加大基层工作指导力度,扎实开展岗位摸排和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常规性工作。承担各项活动主会场的县(市)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自治区专项活动补助资金和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科学计划支付进度,杜绝铺张浪费和挪作他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要统一安排开展1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活动,形成“14+N”年度专项活动方案,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各县(市)采集的就业岗位信息要实现线下、线上同步发布并向上归集。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就业服务主阵地作用,完成活动目标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得向乡镇(街道)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详见附表2)。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县(市)要注重公共就业服务品牌的打造,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各项活动提前做好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联合当地融媒体,形成高质量新闻宣传稿件(短视频),运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昌吉州将对县(市)创新举措和亮点做法,通过“昌吉公共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昌吉州主流媒体等媒介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
(四)加强安全防控。各县(市)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定线下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五)积极报送信息。各县(市)要通过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及时报送活动动态,准确、全面录入信息,数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全年专项活动,具体做好活动统筹、协调、宣传、数据报送工作。各县(市)联络员详细信息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至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
联 系 人:张成明(人力资源服务科 负责人)
焦 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科长)
郝青云(创业服务科 科长)
联系电话:0994—2206055(兼传真)
0994—2281426
0994—2206052
附件:1.2024年昌吉州2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及活动主会场安排表
2.昌吉州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目标任务分配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