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25/2024-00015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关于开展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18:09:0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阜康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8日。
二、申报条件
阜康市范围内符合自治区“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对照阜康市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进行自主申报。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 申报或推荐之日前1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C.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申报方式
步骤一: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https://mtyx.gtgsh.com。
步骤二选择新疆→昌吉州→阜康市,点击进入申报窗口。
步骤三:在微信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申领,完成申领后,①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系统中的登录二维码--②选择拟申报的个体工商户--③确认登录--④完成登录流程。
步骤四:点击“我要申报”后,阅读填报须知及承诺声明,点击“同意”。选择所要申报的名、特、优、新中的一类,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和真实情况,上传所需的佐证材料或图片(带*号为必传项),提交材料完成申报。
申报咨询电话:
阜康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0994-3222069
阜康市市场监管局市区市场监管所:0994-3524101
阜康市市场监管局准东市场监管所:0994-3230809
阜康市市场监管局九运街市场监管所:0994-3230704
阜康市市场监管局滋泥泉子市场监管所:0994-3522471
附件:阜康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 http://www.fk.gov.cn/gk/wj/9086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