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住建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FK013/2024-00007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住建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12:42:57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住建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住建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昌吉州及阜康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及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以“找问题、建机制、求实效”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此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牵头任务13项,配合任务6项)
牵头任务(共13项)
16.子任务内容。规范不合理招投标条件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不合理招投标条件清单并动态调整,围绕清单每年对照开展核查。在招标公告发布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不合理招投标条件清单,清理不合理投标条件。
具体措施:1.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内容,杜绝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招标壁垒;2.合法合规进行招投标,对于恶意竞标者,根据政府采购法依法依规处理;3.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4.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开展招投标审核工作。
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科室:招投标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37.子任务内容:建立用户协同处理机制。督促各乡镇供水、燃气企业建立用户投诉协同处理机制,投诉办理满意度100%。
具体措施:督促供水、燃气企业建立用户投诉协同处理机制,保持动态清零,投诉办理满意度100%。
责任领导:张锐
责任科室:供排水管理站、公用事业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38.子任务内容:提高燃气价格收费透明度。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报装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公开燃气价格、服务内容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收取费用,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科室:公用事业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39.子任务内容:精简用水用气报装环节。提供“一站式”用水用气报装服务,用水报装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燃气报装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具体措施:用水用气报装实行“一窗受理”及“首问责任制”,用水报装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燃气报装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领导:张锐
责任科室:供排水管理站、公用事业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53.子任务内容:建设绿色低碳社会。研究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逐步提高节能标准。加大绿色产品消费引导力度,鼓励政府和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企业产品。
具体措施:1、制定《阜康市农村清洁能源取暖替代三年行动方案(2022- 2024)》,实施农村地区供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发展绿色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此项发改委负责)。
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科室:公用事业(清洁能源)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61.子任务内容:推行容缺受理机制。以涉企服务高频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为重点,依法依规梳理制定容缺事项清单,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的业务,可通过暂时容缺、先办后补方式,先行受理、预审预办。
具体措施:依法依规梳理制定容缺事项清单,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的业务,可通过暂时容缺、先办后补方式,先行受理、预审预办。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0、子任务内容:减少项目前期事项办理环节。对项目已编报各类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高效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
具体措施: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受理、审批、办结企业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手续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高效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此项自然资源局负责)。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1、子任务内容:优化提高审批效能。在政务大厅统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出证、限时完成”。
具体措施:1.在政务大厅统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此项政务中心负责);2.将供气、供暖、供水、排水在住建局报装统一受理,各企业分类审批。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供排水管理站、公用事业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2、子任务内容:提高建设工程许可办理效率和质量。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水气暖投装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具体措施:1.全面压缩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办理时限由法定15天压缩至2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时限由法定50天压缩至7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由法定15天压缩至5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由法定20天压缩至7天; 2.加大项目立项、备案审批力度,以高效率审批项目,将手续办理时间缩短至3-5个工作日(此项发改委负责)。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建管(消防)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3、子任务内容: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环节和费用。对水、电、气和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推行一站式服务,全程网办;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占掘道路许可等实行并联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取消报装费、开口费、开户费、接入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措施:1.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发改委窗口,持续推进项目备案力度,推行“一次受理,一次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力度;2.持续推进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监督检查,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供排水管理站、公用事业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4、子任务内容:优化联合验收工作。启动构建“一张蓝图、一套机制、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的“五个一”审批体系。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住建部门牵头对项目涉及的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事项实行联合验收,搭建完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系统”。
具体措施:坚持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查审批和联合竣工验收,有效促进项目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便利性,为优化营商做好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建管(消防)业务、档案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5、子任务内容: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强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定期清理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
具体措施:1.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发改委窗口,持续推进项目备案力度,推行“一次受理,一次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力度(此项政务中心、发改委负责);2.严格按照区、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改相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供排水管理站、公用事业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76、子任务内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强化对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账款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具体措施:与市劳动监察大队开展联动,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中进行相应信用扣分处理。
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科室:建管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配合其他部门任务(共6项)
5.子任务内容。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改革。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登记注册中能够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核验的,申请人不再提交住所产权证明材料,经核实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真实、合法,即可办理企业开办和变更登记。
具体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登记注册中能够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核验的,申请人不再提交住所产权证明材料。
责任领导:撒斌
责任科室:房产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大厅)。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52.子任务内容。系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开发配置同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具体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每年度对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实地抽查,每季度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责任领导:张锐
责任科室:供排水管理站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57.子任务内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阜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清单编制责任,明确清单编制要求,做好清单调整衔接并公布。
具体措施:按规定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并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58.子任务内容。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村(社区)延伸,推动基于新疆政务服务网、综合政务自助终端、“新服办”APP全面向基层延伸。
具体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及办事指南(2023版)》63项和《昌吉州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84项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
责任领导:孔琴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业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84.子任务内容。推动不动产登记并联办理。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至2023年底,新能源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项目的用地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至2025年,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至2023年底,新能 源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项目的用地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至2025年,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撒斌
责任科室:房产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大厅)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89.子任务内容。提高信用监管水平。推动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信用平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具体措施:推动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信用平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责任领导:撒斌
责任科室:房产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大厅)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对照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筹推进、共同落实,切实肩负起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局办对推进工作滞后、不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的科室要通报,同时督促各责任科室对工作推动中的问题进行收集并及时组织研判。
(二)建立报送机制,抓好问题研判。各责任科室于每月20日前向行政审批业务(政务大厅窗口)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台账、小结及相关档案资料);建立定期研判机制,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业务负责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汇总牵头任务工作台账并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
(三)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对照任务清单分工,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对涉及其他部门共同完成任务(如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改革、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等),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其他部门推进;对涉及用水、排水、用气、供热等市政统一报装及“一站式”服务等事项,由各业务科室负责指导监督企业按任务清单措施落实到位并汇总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阜康市住建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