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19/2024-00011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11:38:2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提升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水平,规范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命名管理工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