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阜康市委第四轮巡察5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财政局及四家国有企业)
索 引 号 | FK007/2024-00009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七届阜康市委第四轮巡察5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财政局及四家国有企业)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17:37:2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6月,七届阜康市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市财政局、新疆天池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天山天池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山天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8月,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集中整改期后,被巡察党组织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巡察公开的要求,在媒体刊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阜康市财政局
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未严格按照市委安排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内容学习。部分专题学习研讨主要领导未作点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深入开展各类专题学习,2023年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5次,开展研讨交流24次,主要领导均进行了点评。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专题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补学”,做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无遗漏。
反馈问题:稳增长防风险能力不足。在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方面思考不够、办法不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调研、科学预测财政收入目标,提前谋划做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密切关注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对行业税收的影响,加强税源分析,强化历史遗留欠费清缴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措施,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调度资金,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1%。
反馈问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用力不足。2022年财政局(国资局)因国企改革推进缓慢被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截至本次巡察期间,法人治理结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仍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阜康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20到2022年)》和上级党委有关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调整优化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构架,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实现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覆盖。二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规范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在各自职责权限内行权履责,以完善的治理体系确保国企改革顺利开展。
反馈问题:预算绩效管理浮在面上。对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项目绩效评审制度,确保项目绩效评审全覆盖。2023年以来,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牵头组织全市126家预算单位对2022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9亿元,对全市323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79亿元,实现了项目资金管理的全覆盖。二是强化绩效审核,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积极发挥财绩效指标设定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采取事前培训、事后审核的方式对各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自治区绩效管理要求,又抽取1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67亿元,经抽查,资金使用效果较好。
反馈问题: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规范。部分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学系列讲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多以建议代替,未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21年5月支部接收预备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未进行票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首学一小时的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按要求开展党课教育,不得以微党课代替党课教育。截至目前主题党课均能按要求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查找不足的效果。三是认真学习《昌吉州发展党员实务手册》,严格党员发展程序,2023年规范发展4名国企党员。
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日常性廉政谈话集体谈的多,个别谈的少。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用心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中层干部任职、调岗前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主动靠前分析研究,及时进行预警性谈话,坚决将问题扼杀在萌芽中。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对标行业特点、风险重点开展针对性以案促改工作。四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廉政风险点16个,并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工作,经自查,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新疆天池控股有限公司
反馈问题:理论武装抓的不实。2020年至2022年天控公司领导班子未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利用“三会一课”、周五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二是每季度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半年撰写1次心得体会,推动政治理论和国企改革政策法规入脑入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0次,开展研讨交流活动3次,撰写心得体会1次。
反馈问题:理论学习形式单一。近三年政治理论学习停留在读文件、口头传达,在学懂做实上有差距,未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领导班子讲座、专题研讨发言、实地参观、观看影片、外出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效果,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同时,高标准开展好“三会一课”,每月定期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一月一特色、一月一活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红色电影,参观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毛泽民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党性意识;三是加强与民营企业共享共治合作,围绕政治理论、国企改革政策、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研讨交流,做到政治理论联学、信息资源联享。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3次,开展国企联民企深度交流活动1次。
反馈问题:公车管理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公司公务车使用台账,无车辆外出派车单,只记载车辆驶离阜康辖区去向,对出车事由及使用情况都无法反映。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派车单,做到“一车一档”,时时监督车辆出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确车辆责任人,日常用车严格执行“见单出车”,节假日执行车辆定点停放、用车提前报备要求。
反馈问题: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不严谨。2021年对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期三年。合同只约定当年租金一次性全额交至甲方指定账户,未约定第二年、第三年租赁费的交纳时间和方式,易产生经济纠纷。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相关内容,明确合同签订的规范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工作;二是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合同,重新约定房租缴纳时间和方式等,进一步补充完善房屋租赁合同。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部分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合规审计部加强合同签订审核,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管理。
反馈问题: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2021年至2022年2名党员违规挂证取酬、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加强领导人员和员工自觉遵从党规党纪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二是结合企查查、天眼查、建设云等平台及时掌握干部职工专业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情况、在用情况、企业挂证情况,针对发现的挂证取酬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开展思想教育,切实维护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反馈问题:落实党课制度质效不高。2020年至2021党支部开展党课均以学习会议精神、领导讲话代替党课内容,党课内容未结合工作实际,没有党课讲稿。2020年第三季度党课是由党支部书记贾某某以传达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代替党课。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讲党课时,结合实际选定授课主题和授课方式,形成书面授课提纲,规范开展讲党课。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党课3次。
三、新疆天山天池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反馈问题:人才队伍建设有弱项,企业未结合现状和未来需求,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众志武装押运公司、永馨殡葬公司等均缺乏技防、殡葬等专业人才,不利于企业维护业务市场拓展。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前人才队伍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发展状况和需求,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二是下属公司众志公司、永馨公司分别制定人员岗位设置及分工方案、专业人才引进制度,不断完善公司人员岗位配置。加强专业人才招聘,采用“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方式,加大对押运、殡葬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进一步建强国企干部职工队伍。
2.反馈问题:制度落实不规范。众志武装押运公司、正源供排水公司2022年6月之前签订的采购、维修、业务合同均无合同评审过程,所有合同均无法务、财务意见。2022年正源供排水有限公司3个合同涉及资金87.2万元均无法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增加法务、财务审批意见,明确授权、审批、签订、履行等流程。二是通过召开内部培训会议,组织各部门合同管理经办人对《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并督促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三是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目前,集团公司已成立合规审计部,并向各子公司下发《合同管理办法》,对各公司合同(协议)签订实行提级管理,在签订合同前,合规审计部与法律顾问共同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定期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切实规范合同管理,提高防风险能力。
反馈问题:土地租金收益未足额缴纳,农投公司流转经营位于上户沟乡境内9.08万亩国有农用地,实际租赁面积为9.28万亩,超出面积2000余亩15年租金共计900余万,未向市人民政府缴纳”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超出面积的2000余亩,农投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农用地租赁补充协议》,于2023年12月20日将超出面积的2000余亩15年租金共计910.35万元上缴至市财政局。
反馈问题:出入库手续流于形式。众志武装押运公司、正源供排水公司存在出入库单的填写流于形式,未按照出入库时间、出入库数量填写出入库单情况,正源供排水公司2020年10月购置39万元水表,2021年购置5.97万元阀门,无具体出库数量、金额及领用人签收。
整改情况:一是众志公司重新梳理低值易耗品供货单,根据核实情况完善出入库台账信息,并严格按照一进一出要求,做好每笔物品的领用登记工作。二是正源供排水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办法》,待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施行。三是两家公司财务部监督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出入库管理制度,并每月核对确认库存数量。
反馈问题:党支部把方向作用不明显。农投公司支委会议讨论、审议各类事项,均以“无意见”通过,无审议过程,未严格落实支部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原正源供排水公司党支部2020年至2021年召开54次支委会扩大会议,会议内容均为业务或“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存在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投公司党支部对支委会议讨论、审议各类事项进行分类,严格按照党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落实权责,班子成员根据所研究事项逐个发表意见,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正源供排水公司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召开支委会基本流程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明确合规及有效表决方式,杜绝出现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轻描淡写,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党员个人发言提纲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没有做到一一对应,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组织生活会材料质量,突出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的审核,满足召开会议条件后,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达到了交流思想、解决党内矛盾、加强党的团结统一的目的。二是党支部严格审核党员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与发言提纲和原因分析未一一对应的,要求限期重新制定。在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过程中,党支部严格审核党员个人发言提纲、批评意见及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对标问题本质得到全面落实,未出现问题与整改措施“两张皮”现象。
四、新疆天山天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反馈问题:理论学习浮在面上,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三年学习计划内容均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每周组织公司党员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研读、交流研讨等方式,切实提高学习质量。2023年1月以来,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13次,交流研讨11次。
反馈问题:党组织前置研究有差距。2020年5月公司研究讨论关于购买高立柱广告宣传牌、公交站台等大额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由其他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等事项,公司只在经营班子会议上研究讨论,均未在党支部会议前置研究。
整改情况:树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梳理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规范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程序和要求。2023年1月以来,累计召开支委会11次前置研究事项35项议题。
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2021年8月至10月,新疆天山天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给公司9名员工超发维稳费三个月合计2.4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津补贴管理方面政策规定的常态化学习,明确财务人员主责,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禁发放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津补贴。二是收回9名员工超发的2021年7月至9月维稳费24360元。另外,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无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反馈问题: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根据新疆天池资产管理公司制定差旅费报销要求及标准,出差人员凭出差餐票在伙食补助标准内据实报销,但报销差旅费时仍按120元1天伙食补助标准直接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关于补充完善〈自治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旅费管理办法〉〈自治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部分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和员工规范报销差旅费的认识。二是对2023年差旅费报销手续进行自查。据查,2023年以来,公司出差人员均凭出差餐票在伙食补助标准内据实报销,未发现违规报销问题。
反馈问题: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2022年公司党支部共有党员25人,其中68%党员为下属企业工作人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按照就业和居住地情况,25名党员中的17名党员按照组织关系分别转入相应党支部,并正常参加该支部组织生活;剩余8名党员均为新疆天池天池资产有限公司员工,2023年以来,均正常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
反馈问题:廉政谈话落实不力。2022年7月资产管理公司党支部在第24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的班子廉政谈话工作中,未做到全覆盖,公司负责人未与下属公司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要求,按照以月促年要求,在第25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中,结合工作实际,总经理与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分层级开展了廉政谈话共16人次。
五、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
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不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学习方案与计划存在“两张皮”现象,在指导实践、推动企业工作上不明显,仅仅体现在就学习而学习,且集中学习次数少,内容不全面,未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内容列入学习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3年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并适时根据工作实际增加时事政治类学习内容和上级党委下发的学习文件,并及时更新学习计划;二是2023年9月起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列入每周政治学习日开展学习;三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并主动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达到推动企业发展的目的。
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实效性不强,近两年公司政治理论学习仅停留在董事长领学文件、会议精神上,交流研讨仅有1次,未结合公司实际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交流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采用集中学习+自学、观看视频、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到影剧院观看红色电影、开展互观互学活动等方式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二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职工进行交流研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8月以来,共组织开展交流发言20人次。
反馈问题:银行账户开立、注销审批程序不规范。2018年至2022年期间,时代公司开立银行账户5个,撤销银行账户16个,银行账户开立、撤销过程均未经过国资局审批,撤、立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司领导和财务人员对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落实《关于新疆天池控股有限公司直接监管企业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自查,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注销不常用账户,开立资金归集账户,开户、销户按要求报送上级公司审核审批。
反馈问题:车辆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时代公司及子公司有8辆办公车辆,未形成使用申请单,未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核查车辆使用公里数,审批、使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规范车辆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修订完善车辆管理登记制度,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规范登记车辆使用情况。三是对于业务发生地长期不在阜康城区的车辆实行责任制管理,统一用车流程及规定,明确车辆责任人,加强用车流程及加油卡管理。2023年以来,未发现违规使用车辆问题。
反馈问题: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时代公司共向公司工会拨付工会经费19780元,其中单位超额拨付13842.27元,职工扣缴5937.73元,但是会计账务均将其计入管理经费,而未将代扣职工会费单独核算,经费账务不清,且单位超额拨付部分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经费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和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职工工会会费缴纳方式,并单独进行核算。经自查,2023年职工工会费按要求缴纳,并单独进行核算。三是修订工会经费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督,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关联单位往来余额不一致,截至2022年年底,时代公司与阜康市昱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阜清康源水务有限公司、新疆阜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往来余额不一致,往来单位会计人员未进行相互核对,账账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对关联单位往来金额进行核实。经查,往来余额不一致问题是因为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练,记账中用多个科目核算往来所致。2023年年底,已通过对账及时调整账目,现与关联单位往来款项余额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会计制度,按月进行对账。自2023年8月起,各公司间每月进行一次往来款对账,做到账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