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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剑等十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18/2024-000004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张剑等十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14 16:42:32
发文单位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关于张剑等十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阜康市委《关于张剑等十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阜党干字〔202478号)、市委组织部《关于马秀艳、马涛两名同志职员等级任免的通知》(阜组任字〔202422号),2024313日中共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剑同志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轶锋同志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教育法规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张生鹏同志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祁玥涵同志任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马涛同志聘任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救护科科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解聘其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其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七级职员等级;

马秀艳同志聘任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科副科长,聘期三年;任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科七级职员;

妥文杰同志聘任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燕同志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刘文艺同志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教育法规处处长职务;

解聘李嘉良同志阜康国有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救护科科长职务。

 

 

                       中共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202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