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 索 引 号 | FK044/2023-00010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19:41:42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负责人:张桐毓
三、执法区域:阜康市
四、执法类别:市林业和草原
五、办公地址:阜康市康宁西路1064号
六、监督电话:0994-3222119
七、邮编:8315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