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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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康产业园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17/2023-00000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印发《阜康产业园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阜产园字〔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13:24:16
发文单位 阜康产业园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统筹推进产业园绿色发展,不断改善产业园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及《阜康市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关于科学推进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奋力推进产业园绿色发展工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园区奠定坚实基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产业园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舒德礼 产业园党工委书记、甘河子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俊芳 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甘河子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迟文诚 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镇党委委员

石 晴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王海国 产业园产业发展局局长、镇党委委员

张新辉 产业园财务管理局局长、副镇长

王 鑫 产业园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产业园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副镇长(挂职)

汪 峰 产业园综合办公室主任、副镇长候选人

潘存伟 新疆博格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产业园各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园规建局,主任由王鑫同志兼任,负责2023年春季绿化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等日常工作,对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成员为王智强、郑智、田浩楷,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对片区小组进行技术指导,并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种植面积及数量

2023年春季造林面积为200亩,包含中泰化学片区、苏通片区、晋商园片区、甘河子镇及周边片区、阜东一区,清理枯死树木和垃圾、平整林地、挖坑、栽植等。

(二)植树要求

1.挖树坑,按技术规范进行挖坑,树坑规格为100cm×100cm×100cm,树坑距离为路沿石130cm。丘陵地带根据地形在树坑坡下缘围多半圆围堰,平坦地带修全缘树坑,以利于聚水。

2.换土,对规格为100cm×100cm×100cm的树坑进行换土,以便于树木生长。

3.栽植,株行距为3m×3m,品字形排列种植。

4.本次春季造林苗木由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供。

(三)职责分工

各片区:科学统筹好片区企业绿化工作任务的分配、落实;组织企业开展枯死树木更新、缺行断带、除草修枝、缠胶带等,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本次绿化工作任务;配合市林业和草原局技术人员完成苗木检疫检验和栽植后的验收工作;配合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各企业:完成产业园划定区域的绿化种植任务,包括平整场地、挖树坑、换土、栽植、补植等。

博格达物业:清理枯死树木和垃圾清理,绿化树木种植后及时灌溉,利用现场绿化管网进行取水,暂未配套绿化管网区域采用水车进行灌溉。负责树木后期养护和管护相关工作,落实林木管护人员并监督其切实履行管护职责,严禁在林带内焚烧野草、枯树等易燃物,如发现在林带内焚烧枯枝野草、垃圾等杂物损坏水利管道设施者,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分工

(一)中泰周边片区组

组 长:迟文诚

成 员:海那尔、高鹏

任 务:组织各企业完成中泰化学片区春季造林92亩。其中阜安路长610米道路两侧绿化,阜涓路长1120米道路两侧绿化,阜平路莱蒙钙业北段长2175米两侧道路绿化,阜平路莱蒙钙业南段长2370米西侧道路绿化。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二)苏通片区组

组 长:张新辉

成 员:许卫东、王庆阳

任 务:组织各企业完成苏通片区春季造林20亩。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三)准北片区组

组 长:石晴

成 员:朱江国、田浩楷

任 务:组织各企业完成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场地平整。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四)阜东一区组

组 长:王鑫

成 员:蒲强、苏晓龙

任 务:组织各企业完成阜东一区春季造林40亩。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五)晋商园片区组

组 长:王海国

成 员:铁木尔汗、孟宣辰

任 务:组织各企业完成晋商园片区春季造林40亩。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六)甘河子镇及周边片区组

组 长:汪峰

成 员:袁磊、崔艳

任 务:组织各企业完成甘河子镇及周边片区春季造林8亩。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绿化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管、具体抓,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作用,确保产业园2023年春季绿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森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要求,加大对企业绿化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植绿、护绿、爱绿氛围,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三)强化质量,保证进度。各成员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深入各造林地段开展绿化工作,保证造林进度和质量,确保按时完成2023年春季绿化造林任务。此次绿化造林工作涉及的人工、机械由各片区自行协调解决。

(四)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片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是绿化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周密安排,在高质量完成绿化范围任务的同时,扎实做好绿化造林往返途中及植树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全程督查,严格验收。绿化工作期间,及时督促全面开展,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未按时间完成各阶段任务、达不到造林质量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

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