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12/2022-00005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10:42:39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复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阜康城北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详情见下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4-3222167
传 真:0994-3222167
通讯地址:阜康市博峰街63号
邮 编:8315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阜康城北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
阜康市北外环路南侧(头工村以东、南华路以西) |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684m2,加油加气罩棚面积730m2,站房建筑面积为204m2。本项目分为油罐区、LNG罐区、加油加气区和站区四个部分。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合计为1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柴油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来往车辆在加油站进出过程排放的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项目装卸汽油安装油气回收装置,LNG安装BOG回收系统,对加油加气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管线液阻检测值和系统密闭性检测相关参数值应该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1、表2相关限制要求,加油枪气液比应该满足表4要求,任意一条加油枪气液比不合格即可直接判定为超标。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降尘用水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和流动人员冲厕废水、洗车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设置围墙阻隔等措施,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恢复。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办公及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清理油罐产生的罐底油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罐底油泥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危废暂存间一座,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是天然气,其次为汽油和柴油。项目油罐为双层油罐,其埋地加油管道应采用双层复合管道,相关技术参数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要求。全厂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非防渗区三类。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11)有关规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11)有关规定。项目应急防范措施设置三级防护体系,在设置双层罐区、LNG围堰基础上,在项目区设置应急事故水池,水池与场站内环保沟相连,应急事故水池容积为50m3,能有效收纳消防尾水。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