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 FK012/2021-000166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13:05:05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40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9月17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项目)。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3222167
传 真:0994-3222167
通讯地址:阜康市博峰街64号
邮 编:83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阜康市城乡人居环境项目施工第十四合同段(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
昌吉州阜康市水磨沟乡(京新高速准东收费站)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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