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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701井零散气回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索  引  号 FK012/2021-000161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701井零散气回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9-09 19:04:42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我公司委托新疆万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701井零散气回收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701井零散气回收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阜康北侧约32km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腹地董701井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2′7.00″,北纬44°27′1.41″

建设内容:购置安装天然气干燥设备1套,包括VWWJ-4.5/1.2-23型天然气压缩机2台、HSN7471-75-40P型制冷机1台及脱水系统一套;天然气压缩设备1套,包括CNG天然气压缩机1台VF-2.0/(3-5)-210-A;装车设备1套天然气发电机组1套等。

项目总投资28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总1875469967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万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5号

联系人:张工18167880187;电子邮箱1075370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阜康市新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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