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新科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 吨PVC线管、2000 吨PVC排水管、1000吨PVC线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FK012/2021-00017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新疆新科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 吨PVC线管、2000 吨PVC排水管、1000吨PVC线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0 16:23:27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环函〔2021〕17号
关于新疆新科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VC线管、2000 吨PVC排水管、1000吨PVC线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新科顺塑业有限公司:
新疆新科顺塑业有限公司报来《新疆新科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VC线管、2000 吨PVC排水管、1000吨PVC线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属于新建,位于阜康苏通小微创业园昊万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8-6厂房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9′12.957″,东经87°49′54.024″。在原有厂房内4条PVC线管生产线、2条PVC线槽生产线、2条PE管材管件生产线和3条PVC排水管。项目主要原辅料为聚氯乙烯5000t/a、石蜡30t/a、硬脂酸30t/a、碳酸钙2500t/a、色母粒1t/a。主要生产工艺流程:①PVC线管、PVC排水管、PVC线槽:混料、上料、加热挤出、冷却、喷码、牵引切割、检验、包装;②PE管材管件:混料、加热挤出、水冷却定型、激光打码、切割、检验、包装。项目总投资13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2%。
二、根据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生态破坏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上料工段采用自动上料机,混料采用全密闭装置,上料及混料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封闭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机分别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式管道引入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段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安装集气罩收集破碎粉尘,粉尘收集后经封闭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措施及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房顶烟囱排放,油烟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需采用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1)要求贮存。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均属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08t/a,倍量替代量4.16t/a,颗粒物:0.46t/a,倍量替代量0.92t/a,从阜康市昊万家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聚氨酯保温装饰复合板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六)该项目需按照阜康产业园要求,安装分表计电、活性炭吸附饱和报警装置,并联网运行。
四、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统一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阜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1年5月31日
抄 送:存(二)。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1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汉文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