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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2/2021-000203 主题分类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6-30 18:24:40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复新疆爱睿尔木业有限公司人造饰面板及板式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昌吉州天池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三期)(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0t/h燃气锅炉改造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新疆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阜康市桥梁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新疆宇鑫龙邦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干粉涂料及编织袋扩建项目、阜康市众信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建设项目详情见下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630—202172日(3个工作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4-3222167

                                 传 真:0994-3222167

                             通讯地址:阜康市博峰街64

                                 邮 编:831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爱睿尔木业有限公司人造饰面板及板式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疆爱睿尔木业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新疆阿格莱亚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新疆爱睿尔木业有限公司原生产厂房内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及办公生活楼。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增人造饰面板生产线2条,年产25万张。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张人造饰面板。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冬季采暖园区集中供暖。营运期热压废气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必须经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热载体炉燃烧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工序产生污染物排放浓度需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有机热载体炉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需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展、消声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储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该项目颗粒物排放量0.057t/a,倍量替代量0.114t/aNOx排放量0.37t/a,倍量替代量0.74t/a;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排放量0.024t/a,倍量替代量0.048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六)该项目需按照阜康产业园要求,安装分表计电、活性炭吸附饱和报警装置,并联网运行。

昌吉州天池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改建内部道路2115m、新建生态厕所10座、木栈道465m、科普教育设施及标识标牌216个及防火设施建设等。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水泥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保持湿法施工作业。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天山天池景区原有设施经景区内部污水管网至景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再排入下水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设备采取相应的隔振、减震和隔声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广播、游客产生的噪声,避免对周围动植物的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恢复。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景区环卫部门清运至阜康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任意抛洒、掩埋。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天池景区和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重视生态资源保护,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组织和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禁止随意破坏自然植被。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游客活动范围,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禁止对活动区以外植被的压占。

新疆天池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三期)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天山天池景区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新建内部道路--灵山寺道路3公里,维修及提升改造现有景区设施设备等。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水泥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保持湿法施工作业。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天山天池景区原有设施经景区内部污水管网至景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再排入下水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设备采取相应的隔振、减震和隔声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广播、游客产生的噪声,避免对周围动植物的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恢复。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景区环卫部门清运至阜康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任意抛洒、掩埋。

(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天池景区和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重视生态资源保护,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组织和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禁止随意破坏自然植被。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游客活动范围,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禁止对活动区以外植被的压占。

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0t/h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阜康市产业园阜东一区(阜康市上户沟乡)、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占地范围内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在原有锅炉房(1#燃煤锅炉位置)安装50t/h燃气蒸汽锅炉1台,替代原有230t/h燃煤锅炉。新建DN200燃气管道20m,安装调压柜和缓冲罐各1台,蒸汽出口压力2.5MPa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保持湿法施工作业。颗粒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锅炉配套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1套。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下水管网,最终汇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锅炉房排放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设备采取相应的隔振、减震和隔声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恢复。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固废。

(五)本项目在厂区内原有锅炉房内进行改建,无新增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企业应加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组织和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六)在原有2台燃煤30t/h燃煤锅炉及125t/h煤改气锅炉未实施拆除前,本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该项目实施后,该公司锅炉数量为150/h燃气锅炉及125t/h燃气锅炉。

(七)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7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6.68t/a,颗粒物排放量为5.56t/a,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从现有总量指标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新疆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阜康市桥梁工程项目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博峰东街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拆除现有桥梁及附属设施,新建桥梁73m/1座,桥梁全宽39m,设计时速为40km/h。拟建桥梁布置为 3×20m 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板拱桥,桥梁与瑶池河正交,桥梁纵坡 0.5%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级及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拆除作业及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做到工地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土方水泥等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保持湿法施工作业。工程投运后,加强交通巡察,减少堵车塞车现象,加强桥梁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使桥梁处于良好状态,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割机切割喷淋废水、冲洗场地和设备的施工废水通过采用防渗沉淀池处理,沉淀后循环利用,禁止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用房,生活污水通过下水管网排入阜康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运营期桥面雨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到桥梁两侧绿化带中,不得将雨水排入瑶池河内。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与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穿过集中居住区时,要进行限速和禁止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营期噪声通过加强车辆管理、改善路况、保持路面平滑,加强对桥面交通噪声的管理,在临近居民居住区设立禁鸣区段,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拟建桥梁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全部拉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阜康市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落实生态环境破坏治理措施。施工占地应限制在桥梁永久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临时工程优先利用荒地,并加大土石方的调配利用,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施工过程中妥善收集旧桥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并及时清运,严禁将残渣直接排入瑶池河,减少对该河道的污染。

新疆宇鑫龙邦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干粉涂料及编织袋扩建项目

新疆宇鑫龙邦建材有限公司

阜康市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泰格硅业南侧、G216北侧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在原有厂区内设置1条干粉涂料生产线、2条聚丙烯编织袋生产线。可年产粉状防火材料3000吨,聚丙烯编织袋2000万条。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编织袋生产线:上料工段采用自动上料机,混料采用全密闭装置,上料及混料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封闭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机分别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式管道引入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段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安装集气罩收集破碎粉尘,粉尘收集后经封闭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粉涂料生产线投料搅拌过程全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聚丙烯编织袋生产线:废气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措施及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要求;干粉涂料生产线: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需采用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1)要求贮存。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均属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活性炭必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42t/a,倍量替代量0.84t/a,颗粒物:0.1225t/a,倍量替代量0.245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六)该项目需按照阜康产业园要求,安装分表计电、活性炭吸附饱和报警装置,并联网运行。

阜康市众信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建设项目

阜康市众信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阜康市九运街镇九运村新市场对面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将拟建的车间均分为12个车间,交由不同的商户回收废旧钢铁,废旧纸板、纸箱。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旧钢铁切割粉尘采用加强车间通风、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污车定期清运至九运街镇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采取优选设备、降噪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生产固废与生活垃圾,在项目区收集后交九运街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