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阜康市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智能化预防接种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FK012/2021-00021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昌吉州阜康市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智能化预防接种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11:07:18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环函[2021]9号
关于昌吉州阜康市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智能化预防接种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昌吉州阜康市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智能化预防接种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改扩建,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迎宾路164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58′9.84″,北纬44°9′22.47″。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中医院急诊楼改建为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楼,核酸实验室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发热门诊通道建设,院内天然气管道改造等。项目主要原辅料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移液器枪头、八连管、乙醇等。核酸实验室工艺流程:样本接受、样本处理、标本制备、PCR体系、PCR扩增、结果分析。总投资116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4.11%。
二、根据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运行管理中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实验室乙醇挥发废气经过一级滤网过滤+二级滤网过滤+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由实验室楼顶排放;气溶胶废气经过生物安全柜废气通过自带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由实验室换气系统一级滤网过滤+二级滤网过滤+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由实验室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要求污水处理站定时投放除臭剂。大气污染物NH3、H2S排放浓度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试验废液经高氯溶液+紫外线消毒后进入实验室污水预处理系统(二氧化氯消毒),清洁废水直接进入实验室废水预处理系统(二氧化氯消毒)。经实验室预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由阜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落实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装置,运营期西侧、北侧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东侧、南侧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医疗废物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盒(袋)、废实验耗材(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试剂盒、废移液管吸头、EP管、消毒纱布等)、废检测样品、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的过滤器中产生的高效过滤介质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中的相关标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每日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清掏消毒转运,不得在项目区暂存。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五)项目区裸露土地、道路需采取硬化、绿化、覆盖,物料堆场需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
四、项目竣工后,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统一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运营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阜康市卫健委要加强该项目的安全监管,阜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环保“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具体负责。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