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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FK012/2021-000002 主题分类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18:17:05
发文单位 阜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复新疆好一诺包装有限公司燃气备用锅炉建设项目;新疆三维包装有限公司燃气备用锅炉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详情见下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4-3222167

传 真:0994-3222167

通讯地址:阜康市博峰街64号

邮 编:831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好一诺包装有限公司燃气备用锅炉建设项目

新疆好一诺包装有限公司

阜康产业园阜西区阜康苏通小微创业园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 1 台4t/h 燃气锅炉,配套建设排气筒等辅助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一台4t/h燃气蒸汽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配置一台低氮燃烧器,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无新增生活废水,锅炉排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后,通过下水管网排入阜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排放源,通过设置隔音、消声、吸声和减震等设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无新增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 。

(五)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3t/a,倍量替代量为0.00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4t/a,倍量替代量为0.28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

新疆三维包装有限公司燃气备用锅炉建设项目

新疆三维包装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三维包装有限公司预留空地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 1 台6t/h 燃气锅炉,配套建设排气筒等辅助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一台6t/h燃气蒸汽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配置一台低氮燃烧器,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无新增生活废水,锅炉排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后,通过下水管网排入阜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排放源,通过设置隔音、消声、吸声和减震等设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无新增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设备厂家进行处理。

(五)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2t/a,倍量替代量为0.004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9t/a,倍量替代量为0.18t/a;从关停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重污染天气期间排放量执行应急减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