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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索  引  号 FK033/2020-000185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2-24 14:59:37
发文单位 阜康市红十字会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阜康市审计局

审计报告

阜审报〔20202

被审计单位: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康市人民医院、阜康市中医医院、阜康市红十字会、阜康市财政局

阜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218日至331日,阜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组织阜康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885.98万元财政资金、235.6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阜康市红十字会疾病控制中心等8个政府机构和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331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885.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2.8万元,省级资金451万元,市级及以下资金1302.18万实际使用1480.06万元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10.03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851.31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87.71万元,其他支出531.01万元;405.92万元尚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阜康市红十字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35.6万元,支出210万元,结余25.6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3.77万件(其中已折价155.4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9.16万件(其中已折价129.39万元),结余4.61万件(其中已折价26.01万元)。

(三)专项再贷款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阜康市暂无疫情专项再贷款

二、审计评价意见

阜康市统筹协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银行等相关部门疫情期间驻守办公地点,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专项资金能够第一时间用于疫情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企业复工复产需要,本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及时组织采购体检车等设备和防控物资,有效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率和社会面疫情防控能力

面对突发疫情,阜康市拓宽各种渠道购买,争取上级调拨,寻求外援、动用社会力量捐赠等方式紧急筹集防控物资,制定《阜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规范防控物资发放流程,保障防控物资高效运转。阜康市红十字会对社会捐赠款物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目前,审计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促进捐赠信息公开透明。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捐赠物资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审计指出后,阜康市相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

阜康市4个机构通过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促进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如阜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储备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捐赠资金及社会捐赠物资的来源及去向详情。

(二)审计促进建章立制情况

专项审计已促进阜康市红十字会制定《阜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捐赠手续、健全管理流程、完善捐赠物资。

                                            阜康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5日